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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11月29日,颤動江西的“德國牙醫”章俊理不法行醫案開庭。该案是南昌市西湖區查察院打點的。
章俊理是隧道的江西人,因其长相颇似几分洋人,并且其診所因購進德國西門子牙科装备而自称為“德國新器材牙科”,人称“德國牙醫”。受该診所子虚告白鼓吹的吸引,很多名患者“慕名”来到診所找章俊理看牙,成果倒是治疗後宿病未除又添新病。因而,1124名受害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请求被告人补偿醫治费、判定费、精力补偿费等总计3810万元。
据昔时出庭支撑公诉的西湖區查察院酒店兼職, 查察官回想,在打點该案進程中,不車漆修補神器,竭有受害人报案。為打點该案,西湖區查察院组建了辦案组,由时任副查察长王金龙担當组长,配备了全院最优异的公诉人。開庭时,5名公诉人一块兒出庭支撑公诉。环抱被告人涉案罪名,该案举行了為期8天的法庭查询拜访和辩说。
法院经审理認為,台北當鋪,被告人章俊理明知本身不合适卫生行政部分划定的行醫資历,却经由過程不合法和犯警手腕获得执業允许证,伙同其兄章君鹏開设個别牙科診所,不法從事醫疗勾當,导致1124名患者身體康健遭到紧张侵害,组成不法行醫罪。遂以不法行醫罪判处章俊理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,并惩罚金100万元;以不法行醫罪判处章君鹏有期徒刑九年,并惩罚金100万元。
法院還裁决,被告人共补偿1124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535万余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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